乐亭摄影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唐山版权登记申请电话
站内公告:

联系我们

  • 唐山兆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乐亭摄影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乐亭摄影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作者:唐山兆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0 08:26:10

关于版权集体管理的相关规定

版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关于版权集体管理的规定

1、我国《著作权法》在总则中规定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权利人的正当权益,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2、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宗旨就是为著作权人提供服务的,其职能在于接受权利人的授权,向使用者发放许可,收取使用费,向权利人分配利益,同时加强国际间集体管理组织的合作。

3、由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公益性非营利的社团组织,为了维护著作权利人的权益,其设立一般都采取会员制,即由著作权人组成会员自治管理的组织。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规定就采用了会员制。

4、其在运作过程中收取的使用费,在扣除必要的活动经费(管理费)后,应当全部分配给权利人。所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一般都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性组织。世界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的民间私人团体。

5、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会员大会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力机构。”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大会是权力机构,理事会是执行机构。

6、《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收取的使用费,在提取管理费后,应当全部转付给权利人,不得挪作他用。”这就充分说明了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公益性非营利的性质

7、西班牙知识产权法规定,要求以自身名义或者他人名义为各类作者或者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人管理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权的机构应得到文化部的批准,该机构不得具有营利目的。所以,我国200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二款就明确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

网络作品版权受到侵犯时的保护措施有哪些?网络版权的保护措施有以下几点:

一、行政救济根据著作权法和其实施条例及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负有对著作权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与著作权有关的违法行为,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二、仲裁救济我国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著作权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司法救济

第一,行政诉讼救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是申请行政复议。另一种是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如果被处罚人不愿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民事诉讼救济。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1)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2)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3)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第三,刑事救济。侵犯著作权的刑事司法救济,是指侵犯著作权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依法要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的救济手段。

四、全面赔偿原则偿原则对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损害赔偿应实行全面赔偿原则,即侵权人不仅应赔偿权利人因侵权损失的利润或侵权人的侵权所得,而且还应补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直接支出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费用。人民法院在审理侵权案件时,要准确掌握实际损失赔偿原则、违法所得赔偿原则和法定赔偿原则,即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金额。

版权一词已渐渐不能含括所有著作物相关之权利内容。所以在知识产权的规定中所约定的著作权是要遵守一定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性公约,那么关于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由的小编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希望的小编倾力为您解答。最后,祝您生活愉快。

一、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1)查询作品是否具备登记条件,判定版权登记类型。(2)提交订单及相关作品资料,由知产顾问整理核对登记书件。(3)专业顾问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同其他资料一齐上交版权中心。(4)版权中心审查申请资料。(5)版权中心下发作品唐山著作权登记证书,由火名网顾问转发给您。(6)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的完成时间大约是20-25个工作日,

二、作品受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在法律上如何来定义著作权著作权,也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知识所产生的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等。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著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信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著作权是有期限的权利,在一定期限经过后,著作财产权即归于失效,而属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内,即使未获作者同意,只要符合合理使用?的规定,亦可利用。凡此规定皆在平衡著作人与社会对作品进一步使用之利益。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内容,由此您可以得知作品版权登记的注意方面关于为了保护自己的原创作品不被滥用可以进行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手续。若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专业问题的解答,最后,希望您生活愉快阖家欢乐!

版权与商标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版权与商标虽然同属于知识产权,并且很多机构都会建议版权与商标同时注册登记。但两者还是存在着不同之处。具体有哪些不同呢?跟小编来看下。

1、权利产生的途径不同著作权在我国同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而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2、保护的目的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所创作的作品和与此相关的权益。其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

3、主管机关和适用法律不同我国《著作权法》是管理著作权的基本法律。国家版权局是主管全国著作权的管理工作。我国《商标法》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是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指这些作品的发表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

5、时效性不同公民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如果是合作者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而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


 

版权所有:唐山兆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